人类最高法院:调整完善互联网法院管辖权
发表时间:2025年10月12日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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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0月11日电(记者冯家顺)10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高级别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管辖案件的规定》,调整完善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范围。整体共有4条规定,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规定“网络数据权属、违法行为及合同纠纷”、“网络个人信息保护及隐私纠纷”、“网络虚拟财产权属、违法行为及合同纠纷”和“网络不正当纠纷”在互联网上法院审理。 《规定》实施后,北京、杭州、广州原住民法院应由互联网三地法院集中管辖的上述案件,当事人应当向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法院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法院为新生产力发展提供了保障。同时,规定部分案件将在网络法院管辖之外进行修复,删除网络法院管辖:“在网络上签订、履行的金融合同、借贷合同纠纷”、“著作权或近网外的误解”、因侵犯著作权或邻接人权利而产生的纠纷、作品纠纷、作品纠纷等。 ps《互联网上网上记载的人民权利行为或权利纠纷或纠纷或人民权利纠纷或车辙行为纠纷的关联》等规定施行后,北京、杭州、广州辖区的上述案件将由地理法院受理管辖权和指定管辖权。
(编辑:单小兵)